时间:2023-11-01 09:12:49
年薪12万,由薪金支付方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再自行到地税局做年收入超过12万自行申报程序,填列申报表及已经代扣代缴的税款,一般情况下不需补税。
以下为详细流程:
一、进入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官网,如果没有账号,注册一个。
二、在注册之前,有一个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用户协议,大致得浏览一下,一般没啥问题的选择【同意】。
三、接着就是选择注册方式,有4种方式可以选择,如下图,选中之后右侧就会出现【注册】,点击就可以进行注册了。
四、选择使用纳税信息注册的话,需要问财务部或者人事部自己近三个月内任意一笔已缴纳的税额,且一定是精确到分的,点击下一步之后填写基本资料后,就可以注册完成了。注册完成后可以选择密保方式,注意保密。
法律依据:
一、按个人所得税法,不管是月薪还是年薪,只要是工资薪金收入,都应该由工资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办理12年以上纳税申报时,填列纳税申报表,如果只有年薪收入,没有其他收入,则只需填列工资薪金所得,同时填列年薪支付方代扣代缴的税额,最终补缴税款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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