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日安我是花花,
今日公告板规的异动事项。
有鉴于G社很爱开常态性连结文活动,为了避免板友板务的困扰
本次在条例四中的活动连结文下方建立第4-12的附属条规定
【4-12-1】限时规定。
本条例是针对「4-12」以及 相关活动做出的设置。
本条例适用于:活动连结文
若活动已经有集中串开设,却在 文章或留言出现的邀请网址
都一律视为未分类至集中串将进行删文处理,
并进行警告水桶 3 天。
启动限时规定的主因会取决于串外发表的人数作开设
通常是不会启动,只会在不可控的情形下开设。
限时规定使用方式:
板规依据:【4-12-1】 限时规定。
1.实施日期为至活动结束日当天23:59前。
2.凡活动连结未发表在置顶集中讨论串(包括留言),一律删文(或删留言)+水桶3日
3.再犯、累犯水桶违规者,删文(或删留言)+水桶7日
4.紧急规定不适用于『 聊天室』和『传说对决闲聊板』
藉此维持板面秩序,感谢各位挑战者的合作~
有任何的问题或建议欢迎至板规建议区提出。
本公告经发表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