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注“通行费”字样,税率栏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税务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税率栏显示“无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无税发票)。
(ETC后付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要发票的,将通过运营收费公路在发票服务平台上获取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通过政府还款收费公路在发票服务平台上获取ETC客服机构临时开具的非税收入发票。
(3) ETC预付费客户可以选择充值后或实际收费后索要发票。
充值后要求开具发票的,会在发票服务平台上获得ETC客服机构开具的全额非税收入发票。实际收费后,ETC客服机构和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将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如果客户充值后不要求开具非税务发票,实际收费后要求开具发票,则通过运营收费公路在发票服务平台上获取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通过政府还款收费公路在发票服务平台上获取ETC客服机构临时开具的非税收入发票。
(4)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暂按原方式缴纳通行费、索要票据。
(5)如果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收费公路并支付通行费,可在实际通行费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交通记录,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充值后可以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充值记录,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
(6)发票服务平台应保留电子发票对应的通行费明细清单备查。
更新日志
1.全新UI设计,全面提升体验;
2.添加指纹、手势等安全验证功能,一秒钟解锁开票无忧;
3.智能客服全面升级,优化服务体验;
4.添加发票冲红等方便功能;
5.优化帮助和其他交互式设计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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